(三)联系到《左传•哀公元年》的一段话:“吴入越,不书,吴不告庆,越不告败也。”杜预注曰:“嫌夷狄不与华同,故复发传。”这意思是,对吴入越事,因为吴国没有报告胜利,越国也没有报告失败,所以《春秋经》里不记载这件事了。对《春秋经》未记而史学著作《左传》里记载的这件大事,杜预的解释是,因为蛮夷不像中原国家那样懂得要“告”报告,所以吴入越这件事,就只在《左传》上记载了。
(四)与对吴国记载情况相反的是,对与鲁国的安危有关的人物,即使是一个农民,《左传》也堂而皇之地给予记载。
《左传•哀公八年》记载吴国伐鲁时,鲁国的流亡者公山不狃给吴军带路,“故道险,从武城。”故意走险路,经过鲁国的武城。接而下,公山不狃的良苦用心却被一个农民给全毁了。“初,武城人或有因于吴竟田焉,拘曾阝人之沤菅者,曰:‘何故使吾水滋?’及吴师至,拘者道之,以伐武城。”起初,武城有个人靠着吴国边境种田,抓住一个浸泡菅草的曾阝人,说:“为什么把我的水弄污浊了?”等到吴军到来时,被抓的曾阝人为他们带路,来攻打武城。
由此比较,我们可以看出:作为史学著作,《左传》的编纂思想中已客观存在着文化的歧视。因此,《左传》对吴国的一些重要人物和事件,屡作如此有头无尾的记载,撰者的作为即使以前面引文所说,“吴僻处南隅,《左传》本以鲁史、晋史为主。”(关锋《<孙子兵法>考辩》)以及“《左传》对北方史实记载较详,对南方则不免有些遗漏。”(张岱年《中国哲学史史科学》)都只怕是难以解释通了。本文在这里强调的结论只能是一个:鲁国史官和《左传》撰者出于一种文化歧视中原文化的优势意识指导下和对长江流域“蛮夷”文化的采取的鄙视及蔑视态度,故而在撰史过程中,对“蛮夷”的史事,或是随心所欲,掉以轻心,不当回事;或是以中原文化的价值观念作为剪裁标准,并有意识地“不书”不作记载了。
我们在这里只能对鲁国的史官和《左传》的撰者们进行分析。《左传》的上述记载,也只能是这种编纂指导思想的结果了。
五、《春秋经》和《左传》撰者记写人物史事的标准分析
(一)通常的道德标准
鲁国的史官和《左传》的撰者在记写人物事件时,必然要遇到一个录用人物的道德标准问题,即什么样的人方可录写进《春秋经》和《左传》?
《左传•昭公三十一年》有一段评论,就《春秋经》的本年有“黑肱以滥来奔”的记载,专门谈及了《春秋》记录人物史事的标准。
《左传•昭公三十一年》:“邾黑肱以滥来奔,贱而书名,重地故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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