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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《新考》、《新证》的作者称:我从比《新唐书》、《姓氏书》成书时间早四、五百年的文献资料中,首次发现了有关“齐乐安”这一先秦地名的记载。《全唐文·附唐文拾遗》卷十四载之《唐幽州内衙副将,中散大夫,试殿中监乐安郡孙府君神道碑》称:“府君讳壬林,字茂卿,其先乐安人也。……其后孙武入吴,王阖闾将,善用兵……齐宣王将[膑]、魏将[涓]战于马陵,虏太子名[申]护子孙遂居齐乐安(实为安乐)。”按《神道碑》中的“乐安郡”是指唐代的“乐安郡”或东汉末的“乐安郡”均是治于今惠民县地;“其先乐安人也”是指孙壬林的祖先孙书是乐安人,亦即今惠民县人。但齐将孙膑与魏庞涓战于马陵,虏太子名申,护子孙,遂居齐乐安一辞中“乐安”本为“安乐”,是后人改的,不一定是地名。是否可解释为:“护子孙遂居齐安乐”呢?因为孙膑有他的封地鄄城,怎么护送子孙居于齐乐安呢?更不能解释为“先秦乐安”。
6、东汉献帝建安中,以乐安国析置乐安郡,徙平原之厌次为其所属,并为郡治一事,《后汉书·郡国志》谓其厌次为平原郡所辖;而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则说为乐安郡所辖;《嘉靖武定府州志》说厌次为乐陵郡所辖,而清光绪十二年《惠民县志》则说厌次为乐安郡所辖。考《后汉书·郡国志》无乐陵郡的设置,至北魏时才改乐陵国为乐陵郡,从厌次县移治于乐陵县。据此可知,《旧唐书》的作者发现《后汉书》之谬误而改为属乐安郡;清光绪十二年的《惠民县志》作者沈世铨发现明嘉靖《武定州志》之谬误而改属乐安郡,均是后人改前人之错,绝无前人改后人之错的道理。由此可知,只有东汉末分置于今惠民县的乐安郡存在。《新考》、《新证》所说的乐安郡即此,非此莫属。因当时的乐安县、乐安国这一县一国均不能称郡。综上所述,至今尚无新的考古资料能推孙武故里“惠民说”。但不是孙子故里不该再继续考证,只要言之有理,持之有故,都可以自成一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