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企业经营中,有时可用提早宣布经营计划的声威震慑对方,取得“诡道”制敌的胜利。
美国杜邦公司利用二氧化钛业务的生产线扩张计划,就成功地阻拦了竞争对手的进入。在20世纪70年代,杜邦公司的管理人员相信在二氧化钛这个市场未来13年里会达到53.7万吨的新规模。基于这一预测,杜邦公司决定增加50万吨的生产能力,给对手一个震慑。作为战略内容的一部分,杜邦公司不仅宣布了扩张现有设备的计划,而且假意宣布即将兴建一个13万吨生产能力的新工厂,试图吓住所有的对手。最后,杜邦公司虽然未能成功地震慑住所有的竞争对手,但是这些强硬的战术还是给公司带来了回报。杜邦公司成了二氧化钛的主要生产商,这个称号它一直保持了大约25年之久。
在企业经营中既要求自己善施“诡道”,但同时又要警惕对手施用“诡道”,以防自己失误而陷入不利的境地。例如,上海宝山钢铁厂选择厂址于地基松动之处,当与国外一些企业和公司研究时,他们明明知道该厂址有问题,但故意不说,还力促这项计划实施。结果,为了坚固地基,我们只好买人家积压待销的钢材,一根一根往沙窝里打。我方没有提高警惕,让对方用“能而示之不能,用而示之不用”的“诡道”,使自己蒙受巨大损失。
如果我方具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,对于对方的“诡道”早有戒心,则情况就会大不一样。1989年,英国某公司有一套活塞铸造设备准备出售,与山东省有关部门联系。山东活塞厂厂长杨本贞获悉此事后,亲自率团赴英考察。在英国,他们进行了一场机智的唇枪舌剑,下面是他们对话的记录。
英国老板问:“你们此行的目的是什么?”杨本贞答:“考察。”英:“不是吧?应该说是购买设备,办理拆装手续。”杨:“我们还没有见到设备,怎么能轻言购买?”英: "你们省厅已经决定购买了。”杨:“那么你们去找省厅。”英:“你们已经定了,不买就违反欧洲经济法。”杨:“你们是否知道,你们也违反了亚洲经济法。”英:“亚洲什么法?”杨:“先看后买。”英:“这样吧,杨先生,你们的机票和用餐费由我们全包,如何?" 杨:“我们又不是来旅游的,不必了。关键是看设备怎么样?”在看过设备以后,英国老板又问:“怎么们!"
在这场谈判买卖中,英国老板采取弄虚作假、威胁恐吓、“利而诱之”等“诡道”手法,想把报废的旧设备推销出去,而中方厂长则提高警惕,针锋相对,坚持原则,在看过实物后拒绝购买,避免了资金的浪费和损失,维护了中方企业的利益。